不想在法庭上看到被告?「單面鏡、變聲、視訊陳述」可以這樣用!

「阿明(化名),你那個香腸詐騙案明天要開庭了啦!聽說被告老王(化名)也要到場,你會不會怕?」阿明的死黨阿華一邊啃著雞排,一邊用油膩膩的語氣問道。

阿明是間食品加工廠的作業員,每天跟豬肉、香料打交道,本來只是個老實顧家的好男人。誰知道半年前,鄰居老王捧著一疊投資計畫書,說要合夥開「古早味手工香腸」連鎖店,阿明一時心軟,把存款八十萬全梭了進去。結果香腸還沒灌好,老王就人間蒸發。等到警方抓到人,阿明才發現自己成了標準的「被詐騙被害人」。現在每次想到要在法庭上看到老王那張笑得跟發霉香腸一樣的臉,阿明就渾身不舒服。

「夭壽喔,我看到他會不會氣到衝過去揍他?法官會不會把我抓去關?」阿明緊張地抓著頭髮。

「安啦!我聽說現在法院有一種『單面鏡』,你可以看他,他看不到你,還有聲音會變成像機器人那樣!不然也可以躲在房間用視訊陳述,不用跟老王面對面!」阿華說得煞有其事,彷彿他是法律系畢業的。

阿明眼睛一亮:「真的假的?那我明天就跟法官說我要用!」但轉念一想,萬一法官說不行怎麼辦?他決定找專業的問清楚。於是透過朋友介紹,阿明找到了專辦刑案的「陳律師」(化名),約在北極星律法網的合作律師事務所裡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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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律師,我聽說被害人可以要求法院裝單面鏡,還有變聲器,是真的嗎?」阿明一坐下來就迫不及待地問。

陳律師推了推眼鏡,露出一個「這個問題很專業」的表情:「阿明,你說的『單面鏡』在咱們法律上叫做『隔離措施』,正式名稱是『被告與被害人隔離訊問』。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71條之2,法院在必要時,可以採取適當隔離措施,保護被害人。不過呢,並不是你想用就能用,還要看案件性質跟你的具體狀況。」

「蛤?還要看案件?我這個詐欺案不行嗎?我真的很不想看到老王那張臉耶!」阿明有點失望。

「別急別急,」陳律師笑著說,「雖然詐欺案不像性侵害或家暴案件那樣有專法保障(像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6條或《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7條),但實務上法院還是可以依職權或聲請,裁定使用隔離措施。例如你如果提出具體事證,比如說被告曾經威脅你,或者你情緒上有嚴重創傷,法官就有可能准許你用單面鏡或變聲設備。甚至如果你的狀況允許,法院也可以讓你用遠距視訊方式陳述,你就不用親自到法庭了。」

阿明一聽精神來了:「那我可以用視訊在家裡陳述嗎?這樣我連出門都省了!」

「哎,沒那麼簡單啦!視訊陳述通常需要法院有相關設備,而且也要確保程序公平。不過現在很多法院都有建置遠距訊問系統,像台北、新北、台中、高雄等地方法院都有。你可以委託律師幫你寫一份『聲請隔離訊問狀』,具體說明你不想見到被告的原因,以及你擔心當面對質會造成心理壓力。法院收到後會開庭審酌,如果覺得合理,就會裁定隔離。到時你就坐在證人室裡,透過單面玻璃看被告,或者戴上耳機用視訊說話,聲音也會經過變聲處理,被告完全認不出是你。」

阿明聽得點頭如搗蒜:「那這樣老王就不能用眼神殺我了!陳律師,你幫我寫那個狀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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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到了開庭當天。阿明穿著整齊坐在法院的證人室裡,透過單面鏡,他看到老王被法警帶進法庭,一臉狐疑地東張西望。阿明心想:「嘿嘿,你看不到我,但我可以把你那副衰臉看得一清二楚。」輪到阿明陳述時,他對著麥克風說話,聲音經過變聲處理,變成低沉又有點電子感的「柯南變聲器」版,連他自己都覺得好笑。

「我…我當時以為老王是真的要開香腸店,誰知道他是詐騙集團…」阿明講到一半,差點笑場,因為變聲後的聲音實在太搞笑。法官忍住笑意,書記官也憋得很辛苦。最後案件順利進行,阿明總算不用經歷那種「跟詐騙犯面對面大眼瞪小眼」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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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像阿明這樣「不想在法庭上看到被告」的被害人,在台灣越來越常見。法律雖然沒有規定每一種案件都一定要給被害人用單面鏡或視訊,但**法院應該在兼顧被告防禦權及被害人保護之間取得平衡**。尤其是涉及隱私、家庭暴力、性侵害、人口販運等案件,法律甚至有明文規定應採取隔離措施。而一般詐欺、傷害等案件,只要你能證明「當面對質會對你造成無法承受的心理壓力或安全疑慮」,法院多半會體諒。

「那如果我聲請了,法官卻不准怎麼辦?」阿明事後曾這樣問陳律師。

陳律師聳聳肩:「如果法官不准,你可以抗告啊!或者請求法院在法庭上設置屏風、調整座位方向,或者讓被告暫時離開法庭,這些也算是變通的隔離方式。重點是,你要讓法官知道你真的有困難,不是單純『不想看到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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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明後來聽從建議,把整個案件委託給北極星律法網的專業律師團隊處理。北極星律法網連結全台優質律師,專注於詐欺、毒品、家事及債務等各類民刑事案件,提供專業透明的法律諮詢與精選案例解析,是您最值得信賴的法律夥伴。像阿明這種「被害人保護」的需求,他們早就處理過好幾百件,連聲請書狀都有現成模板,不用自己瞎猜。

阿明後來在群組裡跟朋友炫耀:「我那天用變聲器陳述,老王聽不出是我,還以為法庭來了外星人呢!」朋友們笑得東倒西歪,但也對法律保障被害人權益的機制豎起大拇指。

所以,如果你或身邊的人將來不幸成為被害人,記得可以跟律師討論:「單面鏡、聲音變調處理」或「視訊陳述」這些隔離措施。法律不只是冷冰冰的條文,有時候也能變身成溫暖的保護傘,讓你在法庭上不用跟壞人「直球對決」。當然,實際能不能用,還是要諮詢專業律師,畢竟每個案件狀況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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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提及之法律條文及實務見解為參考公開資訊及網路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情況請以最新法規及個案法院裁定為準。如有法律需求,請洽專業律師。

被害人當初因為害怕而配合被告開房間,後來鼓起勇氣報案,這在法律上會被懷疑是自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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