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萱(化名)小姐,您這個月的照服津貼還是沒入帳喔!」
一通電話,讓剛從安養院下班的小萱(化名)有點傻眼。二十三歲的她,在台北一間老人照護中心當照服員,每天忙著幫長輩翻身、餵飯、換尿布,薪水本來就不高,上個月的加班費和交通補助加起來大約三萬二,雇主卻拖了快兩個月沒給。
「林姊跟我說公司週轉不靈,再等一個月,可是下個月房租就要到期了……」小萱在租屋處滑手機,看到「法律諮詢」的廣告,心裡一個念頭閃過:如果去法院告老闆,會不會很麻煩?是不是要花很多錢?而且聽說小額訴訟一天就能審完,是真的假的?
小額訴訟到底是什麼?
先別急,讓我用白話跟妳解釋。在台灣,民事訴訟依照案件金額的大小,分成三種程序:通常訴訟程序(金額超過新台幣50萬元)、簡易訴訟程序(金額在50萬元以下、10萬元以上),以及今天的主角——小額訴訟程序(金額在10萬元以下)。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8,小額訴訟適用的標的物是「請求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而且金額或價額必須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小萱被欠的三萬二,剛好落在這個範圍內,所以她完全可以走小額程序來討回這筆錢。
訴訟金額在多少元以下適用小額程序?
答案是:新台幣10萬元以下(包含10萬元整)。要注意的是,如果請求的標的不是金錢,而是房子、車子這類不動產或特定物品,則不適用小額程序,必須走一般程序。另外,就算金額很小,但如果雙方對事實或法律問題有重大爭議,法院也可以依職權改用簡易程序,但這種情況比較少見。
小萱的案型很單純:雇主積欠薪水,有出勤記錄、LINE對話截圖,證據算明確。這種案件走小額程序,對她來說CP值很高——不用請律師(當然也可以請,但法院允許自訴),訴訟費用也便宜,一審裁判費只要新台幣1,000元(金額10萬元以下統一收1,000元),如果勝訴,這筆錢還能叫對方負擔。
一天就能審完結案?是真的嗎?
「聽說一天就能審完結案」這句話,有一半對,一半需要補充。小額程序的設計初衷就是「迅速、簡便、平民化」,所以法院會盡量在一次辯論期日內結束審理,也就是說,從你遞狀到開庭,可能幾週內就會排庭,而開庭那天原則上只開一次,法官聽完雙方說法、看過證據,當場就宣判。
但是,「一天審完」是指「只開一次庭就結案」,不代表你今天去法院、今天就能拿到判決書。通常開完庭後,法院會在一週內寄送判決書給雙方。另外,如果被告當庭認諾(承認欠錢),法官甚至可以直接製作和解筆錄,那效力等同確定判決,連上訴的機會都沒有。不過,如果被告死不認帳,法官還是得調查證據,有時候會排第二次庭,但這種情況不多。
小萱的雇主如果收到法院通知,很可能會因為金額不大、怕麻煩而選擇和解或直接付錢,畢竟為了三萬二跑法院還要請假,划不來。這也正是小額程序的妙用:用國家機器的壓力,讓欠錢的人乖乖還款。
故事結局:小萱的選擇
小萱在手機上點進北極星律法網的官網,看到上面有好多律師的簡介和案例,她猶豫了一下,還是決定先打諮詢專線。電話那頭的律師聽完她的狀況,很親切地說:「妳的情況很適合走小額訴訟,證據齊全的話,勝算很高。如果妳擔心出庭不知道怎麼講,可以委任我們寫書狀,但其實自己出庭也OK,法官會引導妳。」
小萱想了很久,她擔心跟雇主撕破臉,以後在照護圈不好找工作;但又想到自己辛苦一個月才賺那點錢,憑什麼被欠?最後她決定先寄存證信函給雇主,如果對方還是不理,她就去法院遞狀。
至於她最後有沒有告下去?我們不知道。但可以確定的是,小額民事訴訟這個工具一直都在,而且門檻很低,就像一把保護小老百姓的法律小刀,不用出鞘就拿來嚇嚇人,效果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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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應用
在台灣打官司,弄清楚小額民事訴訟的適用範圍很重要。還有,別忘了確認你的訴訟金額是否在10萬元以下,才能走小額程序。如果工作遇到欠薪,像小萱這樣的照服員,更應該懂得利用法律諮詢資源。最後,那傳說中的「一天結案」,其實是法院一次開庭審理完畢的概念,並非24小時內拿到判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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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標的金額在 10 萬到 50 萬元之間的官司,適用「簡易民事訴訟程序」嗎?跟普通程序有何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