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上的簽名不是我簽的(被冒簽),要怎麼向法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阿蕊嬸(化名)啊,妳這條老命是欠誰幾百萬?人家法院通知書都寄到我家來了!」鄰居阿旺伯拿著一張法院文件,氣喘吁吁地衝進阿蕊嬸的烘焙教室。阿蕊嬸放下手中的電子秤,滿臉問號:「我這輩子只簽過樂透彩券跟簽收掛號,哪來的本票?」她接過文件一看——上面白紙黑字寫著「本票一紙,金額新臺幣200萬元」,發票人欄位還端端正正簽著她的名字,連身分證字號都對得上。阿蕊嬸差點沒把老花眼鏡跌碎:「這字跡……根本是鬼畫符,跟我簽的一點都不像啊!」

故事說回來,阿蕊嬸今年剛好六十出頭,在社區裡開了間「幸福手作烘焙坊」,專門教退休族做麵包、蛋糕,偶爾也幫年輕人做職業培訓,日子過得充實又踏實。這張莫名其妙冒出來的200萬本票,就像一顆從天而降的隕石,瞬間砸碎了她平靜的生活。對方已經拿著這張本票向法院聲請了本票裁定,阿蕊嬸要是沒在期限內處理,名下房子、存款都可能被強制執行。她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跑來找我這個法律顧問哭訴:「大律師,我明明沒簽,法院怎麼能亂判?」

各位朋友,如果您也碰上類似阿蕊嬸的倒楣事——本票上的簽名不是您親筆簽的,也就是所謂的「被冒簽」——千萬別慌,法律有給您一條活路,那就是向法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這是一招「先發制人」的防禦手段,阻斷對方拿本票裁定來查封您的財產。簡單來說,您要跟法院說:「法官大人,那張本票上的簽名是假的,我根本沒欠這筆錢,請您確認這張本票的債權對我來說不存在。」

但要怎麼打這場官司?阿蕊嬸當時也一頭霧水。我告訴她,第一步不是急著寫狀紙,而是先收集證據。證據是訴訟的命脈,尤其「冒簽」這種事,您得舉證簽名不是您寫的。常見的證據包括:您過去親筆簽名的文件(比如上課簽到表、銀行開戶資料、健保卡簽名)、證人(當天不在場證明、或看過您簽名的人)、甚至申請筆跡鑑定。阿蕊嬸立刻翻出三年來的簽到簿、授課合約,還請來烘焙班的幾個學生作證:「老師簽名都簽『阿蕊』兩個字,而且筆畫很圓,本票上那個字又尖又抖,一看就知道是仿的。」

第二步,您必須在收到法院的本票裁定或支付命令後的「20天內」提出異議或直接提起確認訴訟。時間非常趕,就像阿蕊嬸說的:「我還在想今天要教蛋塔還是可頌,法院的時限就到了!」錯過期限,裁定就會確定,對方就能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到時候就算您是清白的,也得先被扣薪水、凍結帳戶,再慢慢打官司要回來,得不償失。所以,一旦發現被冒簽,請立刻諮詢專業律師,不要自己亂寫狀紙。

第三步,撰寫起訴狀,向管轄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或本票付款地法院)遞狀,聲明「請求確認被告(即持票人)所持有之○○年○○月○○日、票面金額新臺幣200萬元、發票人為原告(即阿蕊嬸)之本票,對原告之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中,您要提出證據證明簽名是偽造的,法院會職權送筆跡鑑定,甚至傳喚您本人到庭當場書寫比對。阿蕊嬸的案子開庭時,法官看到她在法庭上寫的名字,再看看那張本票,忍不住笑出來:「這字跡差這麼多,連我六歲的孫子都看得出來不是同一個人寫的。」

但是,人生就是充滿戲劇性——就在阿蕊嬸以為穩操勝券時,對方律師突然提出一份「見證人證詞」,說阿蕊嬸當天在咖啡廳親手簽了這張本票。阿蕊嬸當場傻眼:「我那天明明在教學生怎麼打發蛋白,哪有空去咖啡廳?」結果一調監視器,發現那天她根本沒出門,倒是出現了另一個跟她長得有幾分像的婦人。原來是詐騙集團找了一位「模仿高手」,刻意打扮成阿蕊嬸的模樣去騙錢。故事到這裡,結局還是個開放式結局——法院目前還在調查那天的監視器畫面,以及比對該婦人的筆跡。阿蕊嬸的案子還沒有最終判決,但她已經學會教訓:「以後簽名一定要錄影存證,最好還要蓋印章!」

透過阿蕊嬸的故事,您應該已經了解,「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是對付冒簽本票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武器。但法律程序繁瑣,舉證責任也不輕,一般人很難獨自搞定。這時候,找一個值得信賴的法律夥伴就很重要。我們北極星律法網連結全台優質律師,專注於詐欺、毒品、家事及債務等各類民刑事案件,提供專業透明的法律諮詢與精選案例解析。不管您是像阿蕊嬸一樣被冒簽本票,還是遇到其他債務糾紛,我們的律師都能幫您釐清案情、擬定策略,讓您在冰冷法條中找到一絲溫暖與希望。

如果您也有類似困擾,不妨先上北極星律法網看看相關案例,或直接預約諮詢。記得,被冒簽本票千萬不要自己吞下去,法律給您申冤的機會,只是要把握時間。就像阿蕊嬸說的:「人生最怕的不是跌倒,而是跌倒了還被別人補上一腳本票!」

文章關鍵字

### 關鍵字:本票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冒簽訴訟證據本票裁定民事訴訟


※ 本文提及之案例及情節為虛構故事,僅供法律知識說明參考,非針對任何個案之法律意見。實際訴訟情況因個案事實與證據不同,建議諮詢專業律師。相關法規及實務見解可能隨時變更,請以最新公布之法律條文及法院裁判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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