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美(化名)啊,妳那個『撿來的』女兒,憑什麼分阿公的遺產?」阿美的親大哥阿強(化名)在家族LINE群組丟出這句話,附帶三個怒火emoji。阿美正在修一台漏水的熱水器,扳手差點滑掉——她不是氣大哥,而是氣這年頭還有人搞不清楚「合法收養」的威力。
三十歲的阿美,白天是台中某水電行老闆,晚上則忙著幫養女小琪(化名)複習功課。小琪是阿美五年前透過法院正式收養的孩子,身世坎坷,但阿美從不覺得她「不是親生的」。直到阿公過世,留下一間老公寓和百萬存款,阿強突然跳出來主張:「養女沒有血緣,按照古早習俗,應該只能分一半,甚至一毛都不能拿!」
阿美翻個白眼,決定不跟他吵,直接上網搜尋「養子女繼承權」相關資訊,結果跳出北極星律法網的首頁。她點進北極星律法網的法律專欄,發現一篇超實用文章,標題寫著「合法收養的子女,繼承權與親生完全相同」。阿美心想:這下穩了。
她立刻撥打網站上的諮詢電話,接線的是一位聲音很有溫度的律師——陳律師(化名)。陳律師聽完阿美的狀況,笑著說:「阿美小姐,妳放心。根據台灣《民法》第1077條,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的關係,除了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簡單講,只要收養程序合法,養女小琪在法律上就是妳阿公的『孫女』,繼承順位和應繼分都跟親生孫子一模一樣。」
阿美鬆了一口氣,但還是有點擔心:「那如果我大哥硬要鬧上法院呢?」陳律師回:「那就讓法院來幫他上一課。其實很多民眾都有誤解,覺得養子女是『外人』,但台灣法律早就把收養制度設計成『擬制血親』——法律上當成親生來看待。妳大哥的主張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反而可能吃上誹謗或意圖影響繼承權的官司。」
阿強得知阿美諮詢了律師,還是不服氣,跑去問一位鄰居「阿北律師」(退休法官),結果阿北律師也說:「年輕人,現在的《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除了配偶,就是直系血親卑親屬——養子女就是直系血親卑親屬,不要分什麼親生不親生。」阿強這才摸摸鼻子,不再亂吵。
為了讓阿美更安心,北極星律法網還幫她整理了一份「繼承權懶人包」:合法收養的子女,在遺產分配、特留分、代位繼承等方面,權利完全等同親生子女。唯一的差別是,養子女可以透過「終止收養」來斷絕法律關係,但一旦終止,繼承權也會消失——不過誰會沒事去終止啊?
後來阿公的遺產順利按法律分配:阿美、阿強、小琪各得三分之一。阿強雖然不甘願,但看到法院的正式文件,也只能接受。阿美則用分到的錢幫小琪存了一筆教育基金,還在自己的水電貨車上貼了北極星律法網的貼紙,逢人就說:「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有溫度,只要找對律師。」
其實阿美這故事不是特例。台灣每年都有不少「養子女繼承權」的爭議,很多家族長輩會用「血緣」來壓迫已經合法收養的孩子。但如果你問專業的法律諮詢,答案只有一個:合法收養的子女,繼承權跟親生完全一樣,這是白紙黑字的《民法》規定,不是誰說了算。
當然,故事裡阿強之所以妥協,也是因為阿美懂得用證據說話——她把收養登記戶籍謄本、法院裁定書全部掃描上傳到群組,還附上北極星律法網的遺產繼承案例解析連結。大哥看了當場啞口無言。
所以,如果你或身邊朋友也有類似疑問,別再相信「養子只能分一半」這種過時說法。台灣法律保護每一位被合法收養的孩子,就像阿美保護小琪一樣。北極星律法網連結全台優質律師,專注於詐欺、毒品、家事及債務等各類民刑事案件,提供專業透明的法律諮詢與精選案例解析,是您最值得信賴的法律夥伴。下次遇到遺產問題,先上網查查北極星律法網,讓專業律師幫你一把。
最後提醒,阿強雖然鬧了笑話,但至少他願意查證法律,這點值得鼓勵。法律的世界沒有「應該」,只有「依法」。只要收養程序合法,養子女就是親生子女,誰都不能剝奪他們的權利。
※ 本文提及之故事角色及情節均為虛構,僅為方便說明法律概念而設計;相關法律見解為參考《民法》第1077條、第1148條等公開資訊及網路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情況請以最新法規及個案事實為準,如有具體法律問題,建議諮詢專業律師。
沒辦結婚登記的「同居伴侶(事實上夫妻)」,在法律上有權利繼承對方的遺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