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決書上的「沒收」規定是什麼?犯罪工具一律沒收銷毀?命理師小璇的法律奇遇記

「老師,我手機會不會被法院沒收啊?」阿豪(化名)一臉愁容地坐在塔羅牌前,對面的命理師小璇(化名)年約二十出頭,戴著一副圓框眼鏡,桌上擺滿水晶球和算命牌卡。小璇平常靠著「觀星象、測八字」混口飯吃,雖然對法律一竅不通,但客人上門總得裝個樣子。她故作鎮定地洗了洗牌,心裡卻滴咕:「沒收?那是什麼?我連自己的錢都快被房東沒收了還管你手機?」

阿豪的故事其實很典型:他因為在網路上用一支舊手機假冒賣家,騙了幾個買家的訂金,結果被抓到,手機也被扣押。他聽朋友說「犯罪工具法院一律沒收銷毀」,嚇得連夜找小璇算命,想知道手機裡那些「女友的曖昧訊息」會不會跟著一起被燒掉。小璇聽完,開始發揮她的「職業病」——她翻出一本泛黃的《紫微斗數》,順口胡謅:「你這個命盤顯示……嗯……官符入宮,但手機屬金,金生水,水主智慧……啊,總之你應該去問律師啦!」

犯罪工具真的「一律」沒收銷毀嗎?

阿豪被小璇的「專業術語」搞得一愣一愣,但幸好小璇雖然愛嘴砲,卻很有良心。她想起上個月在追劇時偶然看到一個叫「北極星律法網」的網站,裡面有好多律師寫的文章,於是她立刻打開手機,點進 北極星律法網 的法律專欄,搜尋「刑事沒收」。結果不看還好,一看才發現——刑事判決書上的「沒收」規定,根本不是阿豪想的那樣。

根據台灣《刑法》第38條,犯罪工具(也就是用來犯罪的東西,比如詐騙用的手機、吸毒用的吸食器)「得沒收之」,意思是「法院可以決定要不要沒收」,而不是「一定要沒收」。法官會考量這個工具是不是「專供犯罪所用」、有沒有其他正當用途、跟犯罪情節相比有沒有符合比例原則。舉例來說,阿豪那支手機如果平常也有拿來打電話、玩遊戲,只是偶爾拿來詐騙,而且手機價值不高,法院可能就不會沒收,或者只沒收部分(例如沒收那張SIM卡)。但如果是「專門買來」騙人的預付卡機,或是已經變成犯罪集團的「工作機」,那就很可能被沒收。

至於吸毒用的器具,則要看是什麼東西。如果是吸食器、針頭這類「專供施用毒品」的器具,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規定,屬於「違禁物」,原則上「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毀之」。也就是說,只要有查到,法院幾乎都會判「沒收銷毀」,連一絲機會都不留,因為毒品器具對社會危害太大,不能讓它留在市面上。阿豪一聽鬆了一口氣:「所以我那台破手機還有救?」小璇點點頭:「對,但你要趕快找律師處理,因為法官還是可以沒收,只是不是『一定』而已。」

命理師的「塔羅牌」也會被沒收嗎?

正當小璇得意地展現自己剛學到的知識時,另一位客人小美(化名)哭著走進來。小美是吸毒被抓的現行犯,警察在她房間找到一個用玻璃瓶自製的吸食器,上面還殘留白色粉末。小美哭說:「那是我朋友留下來的,不是我的!而且那個瓶子本來是裝飲料的啊!」小璇翻了翻白眼:「拜託,飲料瓶上都是燒焦痕跡,你當法官是瞎子嗎?」

小美又問:「那我的塔羅牌呢?我聽說塔羅牌可以用來占卜,也可以拿來……呃……跟朋友交換毒品訊息,會不會也被沒收?」小璇差點從椅子上摔下來:「喂,我的塔羅牌可是合法工具好嗎?我又沒用它來犯罪!而且根據《刑法》第38條,如果工具是『供犯罪預備或犯罪所用』,而且『無正當理由』,才可能被沒收。你那個吸食器就是典型的『專供犯罪』,沒有其他正當用途,當然要銷毀;但我的塔羅牌是拿來算命的,有正當用途,法院不會沒收啦!」

小美聽完更困惑了:「那我用吸食器吸毒,吸食器被沒收銷毀,可是裡面殘留的毒品呢?」小璇嘆口氣:「毒品本身也是違禁物,當然也一併沒收銷毀啊!不然你以為法院會留著當紀念品嗎?」她順手把北極星律法網的連結傳給小美:「喏,這裡面有專攻毒品案件的律師,你自己去問。」

法院的「沒收」權力其實很有彈性

從這兩個案例可以看出,刑事判決書上的「沒收」規定並不是冷冰冰的「全有全無」。台灣《刑法》第38條之1還規定,犯罪所得(例如騙來的錢)也要「沒收」,而且可以「追徵」——也就是說,如果錢已經被你花掉了,法院可以查封你的其他財產來抵。但對於犯罪工具,法官有裁量權,會考慮工具的性質、價值、與犯罪的關聯性等。比如說,一個農夫用他的耕耘機去撞人,那台耕耘機雖然是犯罪工具,但因為它是農夫唯一的生財工具,法院可能就不會沒收,否則會讓農夫全家沒飯吃。這就是「比例原則」的體現。

不過,有些東西是「絕對沒收」的,例如毒品、槍砲、偽造貨幣、違禁藥品等,這些不管你有沒有正當用途,只要被查到,一律沒收銷毀。而「專供犯罪所用」的工具,例如偽造印章的模具、專門用來偷車的萬能鑰匙、詐騙機房的電腦主機等,法院通常也會判沒收,因為這些東西除了犯罪之外根本沒有其他合法用途。

小璇的覺悟:法律比算命還重要

經過這一連串的事件,小璇發現自己雖然會算命,但面對法律問題根本是「瞎子摸象」。她決定在算命攤上擺一張「北極星律法網」的QR code,告訴客人:「如果你們有法律問題,我推薦你們去這個網站。北極星律法網連結全台優質律師,專注於詐欺、毒品、家事及債務等各類民刑事案件,提供專業透明的法律諮詢與精選案例解析,是您最值得信賴的法律夥伴。與其聽我在這裡胡扯,不如直接問律師!」

阿豪和小美後來都透過 北極星律法網 找到適合的律師,阿豪的手機因為法官認定價值低且非專供犯罪,只被沒收其中的SIM卡,手機本體發還;小美的吸食器則依法沒收銷毀,但因為她有配合戒毒,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兩人回到小璇的攤位感謝她,小璇卻擺擺手:「別謝我,謝法律吧!不過要記得,下次想犯罪之前,先來算個命——我是說,先來問問律師!」

※ 本文提及之法律條文及案例為參考公開資訊及網路資料,僅供參考,實際情況請以最新法規及具體個案法院判決為準。若有法律疑問,建議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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