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台南市安平區老街附近的黃老先生(化名),守著祖傳三十年的一棟兩層樓磚造老厝。去年,相鄰的一塊空地被某中型建商收購,準備興建現代透天住宅。建商在申請台南市地政事務所進行土地重測(鑑界)後,出具報告指出,黃老先生家的右側廚房與外牆,竟然有大約 5.2 坪的面積,跨越了地籍線,「惡意侵占」了建商新蓋大樓的法定空地。
建商態度極其強硬,隨即向台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黃老先生立刻「拆屋還地」,並加碼索賠過去五年來高達 60 萬元的「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黃老先生得知後氣到血壓飆高住院,高齡老屋若強制拆除右側,將導致整棟建築結構崩塌,一輩子的家眼看就要化為烏有。
2. 平台推薦律師介入與法律策略
黃老先生的兒子透過北極星律法網緊急求助,平台迅速指派了在南台灣精辦土地邊界爭議、房地產物權法規的民事推薦律師。律師接案後,立即親赴安平現場進行實地勘查,並前往地政事務所與歷史檔案局調閱三十年前的建照、航照圖與原始地籍圖,擬定防禦策略:
- 靈活援引民法796條(越界建築): 律師在答辯狀中核心引用中華民國民法第 796 條及第 796 條之 1 規定,指出該平房早在三十年前建造時,鄰地原所有人並未即時提出異議。建商身為土地繼受人,主觀上不應享有高於原所有人的權利。
- 主張利益衡量與公共利益: 律師委請土木技師公會進行結構安全鑑定,證明該外牆為老厝之主要承重結構,若貿然拆除,整棟房屋將有立即倒塌之虞,將嚴重損及土地利用之經濟價值與公共安全。
- 不當得利金額重新精算: 律師指出建商提出的租金行情嚴重高於安平當地申報地價的法定上限(土地法第97條),依法進行大幅砍價。
3. 法庭攻防與判決結果
在台南地方法院民事庭上,建商律師氣勢凌人,強調財產權絕對原則,堅持非拆不可。北極星推薦律師冷靜應對,當庭展示了三十年前的航照對比圖與技師鑑定報告,向法官動之以情、說之以理。
律師強調,民法第 796 條之 1 賦予法官裁量權,法院得斟酌共同利益,免除拆屋還地,改以「價購土地」代替。最終,法官採納了推薦律師的全部法律見解,認定拆除房屋將造成嚴重的社會經濟損失,判決建商「拆屋還地訴求駁回」,免予拆除老厝;改由黃老先生以該地段申報地價之合理市價(約新台幣 25 万元),向建商強制購買該 5.2 坪的越界土地。黃老先生圓滿保住了相伴大半輩子的祖厝,在病床上流下了感激的眼淚。
(本文為虛擬媒合情境案例,旨在說明特定法律議題與本平台之服務流程。文中人物、情節與機構名稱純屬虛構,僅供宣傳與法規普及參考,不構成實質法律訴訟之個別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