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好奇網購二級毒品大麻葉,台中大學生靠律師爭取「戒癮治療」緩起訴

在台中市某國立大學就讀大三的林同學(化名),因面臨考研與畢業專題的雙重巨大壓力,在同儕群組的慫恿下,出於一時獵奇心理,透過加密通訊軟體向境外賣家購買了少量二級毒品大麻葉。

林同學不敵好奇心驅使,在租屋處使用電子菸斗進行吸食。不料,該跨境包裹早已被財政部關務署海關查驗出含有二級毒品成分,並遭到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進行「控制下交付」監控。當林同學前往大里區某超商領取包裹時,埋伏的便衣刑警當場一擁而上將其逮捕,並在其沙鹿租屋處搜出剩餘的大麻殘渣與吸食工具。林同學與其父母嚇得六神無主,面臨《毒品危害防制法》最低十年以上的運輸重罪或五年以上的製造、持有吸食罪嫌,大好前途眼看就要全毀。

2. 平台推薦律師介入與法律策略

林同學的父母透過北極星律法網發出緊急求救,平台火速媒合了熟稔毒品特殊訴訟、在台中當地具有高度聲譽的刑事推薦律師。律師介入後,深知這類案件若處理不當,一旦進入「觀察勒戒」或被起訴,大學學籍將面臨開除處分:

  • 精準切割罪名(爭取單純吸食): 律師在陪同做筆錄與第一次偵查庭時,強烈主張林同學僅為「單純自用持有與吸食(刑法第10條)」,嚴格澄清其絕無任何「跨境運輸毒品」或「意圖販賣而持有」的主觀犯意與客觀行為,將法律風險降至最低。
  • 主動聲請自費戒癮治療: 律師指導林同學撰寫具結悔過書,並搶在檢察官做出觀察勒戒裁定前,主動向台中地檢署遞狀聲請《刑事訴訟法》第 253 條之 2 的「附命自費戒癮治療緩起訴」。
  • 後援環境評估呈庭: 律師彙整了林同學在校的優良成績單、教授推薦信以及父母願意全程陪同監督治療的「監護支持計畫書」,證明其再犯機率極低。

3. 法庭攻防與判決結果

在台中地檢署的偵查庭上,檢察官起初態度嚴厲,傾向直接送交台中看守所執行為期 40 天的觀察勒戒。

北極星推薦律師在庭上據理力爭,指出林同學身為在校學生,若入監勒戒將導致學業完全中斷,標籤效應將毀掉其一生;若改以「自費戒癮治療」,讓其在台中榮民總醫院定期追蹤、自費檢驗,不僅能達到實質戒毒與心理輔導之效果,更能節約司法與監所資源。最終,檢察官被推薦律師的答辯與詳盡的治療計畫書說服,正式裁定林同學「緩起訴處分,附命自費戒癮治療兩年」。林同學免去了鐵窗之災與勒戒紀錄,得以留在學校順利完成學業,重返正軌。

(本文為虛擬媒合情境案例,旨在說明特定法律議題與本平台之服務流程。文中人物、情節與機構名稱純屬虛構,僅供宣傳與法規普及參考,不構成實質法律訴訟之個別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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